應 辦 繼 承 資 料
已繳交辦理繼承文件,死亡的派下員姓名變為黃色
死亡的派下員姓名變為藍色的為無子嗣
大房【厚樸公】派下員已死亡名單
江登甲 江定渡 江啟岸 江和界 江振科 江 山 江一舟 江金成 江森林 江明杰 江如意 江炎藤 江炎振 江順結 江朝堂 江水麟 江 盾 江宗信 江金首 江協成 江燐杰 江錦欑 江錦堂 江金定 江再頓 江福仁 江福地 江國忠 江福相 江崇栖 江朝馨 江朝強 江朝權 江永捷
二房【樸直公】派下員已死亡名單
江接清 江火榮 江錦城 江坤鐵 江純煙 江連昇 江懷德 江敏津 江敏南 江敏祥 江敏黨 江樹生 江碧蓮 江金華 江炎牆 江 浪
四房【質直公】派下員已死亡名單
江聰祥 江炳農 江炳烈 江仲力 江秀美 江慶楊 江混淮 江慶森 江慶樟 江樹安 江 濱 江金董 江周報 江周閣 江明峻 江再福 江水龍 江國陽 江樹叢
各房代表已收到辦理繼承的,請通知管理人,將死亡的派下員姓名改變黃色
辦 理 繼 承 應 備 文 件
上列各房之派下員已亡故者,子女應備妥下列文件,交付於各房代表,辦理繼承。
A◎ 死亡者除戶謄本------2份
B◎ 死亡者全戶戶籍謄本(可看出所有所生子女)------2份
C◎ 繼承者現戶戶籍謄本------2份
D◎ 繼承者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E◎ 繼承者印章-----1顆
F◎ 繼承者連絡電話告知房代表
請於107/03/31前備妥,通知房代表收取
預計107/04/10前送員林市公所辦理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