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公業法人彰化縣江東興

員林市圳南段266地號

28/12/2018

1.民國107/12/28向員林市公所申請租約抄本。
2.該地未自任耕種,申請收回三七五租約 
3.員林市公所已於108/02/01發文通知定於108/02/22am09:30開調解會議(通知單如下圖)
4.調解未果,佃農聲稱是經前管理人同意才蓋的,也加收租金,我則回應,無任何證據證明怎可說是前管理人允諾,且加收租金是因地價稅才加收,那些加收的租金只是付地價稅,又於106年起,地價稅課稅加價。
待3個月後再調解 
5.業經彰化縣政府二次調處未成立,已移送彰化地方法院,進入司法訴訟程序,民事訴訟:彰院曜民字第10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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