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派下權同意書連署文件
28/07/2018
派下員江文湧先生原核 列於本祭祀公業派下員系統表及派下全員名冊編號309(83年5月16日 員鎮民字第10235號函備查在案)中,而原管理人江炎進先生於民國 100年間誤以「江文湧旅居美國,喪失國籍,未共同承擔祭祀事實」 具切結書方式,致江文湧先生喪失派下權(100年12月16日員鎮民字 第1000043712號函備查在案),惟本祭祀公業至今尚未訂有規約,依 其方式辦理派下員變動顯與法令相違背,故今依祭祀公業條例相關 規定,立同意書人 共同連署同意恢復江文湧先生於本 祭祀公業派下權,並更正本祭祀公業派下全員系統表及派下現員名 冊,以維其權益。
連署文件載明派下員江文湧